【報名前須知】
1. 訂金金額:機位訂金TWD10,000元/每人(團體機票一經開票無退票價值,故開票後或當日臨時取消出發者,無法辦理退票)。訂金繳交期限:經服務人員確認後2天內。尾款繳交期限:出團前七天或於收到說明會資料之後付清尾款。
註:此為包團作業機票,若旅客取消時,訂金將無法退回,且機票一經開立則無退票價值,且無法辦理退票。
2.付訂時請一併提供護照或簽證查驗。
3.您吃素的類型:全素、純素、蛋素、奶素、蛋奶素、五辛素,請於付訂時告知服務人員。
4.團體報價皆以團體經濟艙為主,若您需求其他升等座艙,需要等到團體成團後,另外訂位加價來作業,但不保證有您需求的機位。
5. 行程報名完成即表示您已詳閱並同意相關旅遊契約條款。
6.詳細的目的地、出發日期及航班資訊、行程安排,請參閱行程商品頁面或聯繫服務人員了解更多資訊,謝謝。
【台胞證所需證件】
- 護照正本(6個月以上效期)
- 身份證正反影本(未滿14歲需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)
- 2吋近期彩色大頭照1張 (彩色白底(不著淡色衣服),大頭頭頂至下巴3.2-3.6cm脫帽.露耳.露眉.不露齒,配戴眼鏡者不可有粗框或帶瞳孔放大隱形眼鏡,鏡面不可有反光,鏡框不可以遮到眉毛,不可以用電腦合成剪(編)輯。)
- 舊台胞證
- 未滿16歲,需檢附監護人身份證正反影本
※費用1700,辦件需8天工作天
※以上需附之各證件影印本皆需與原件1:1之比例
【抵達大陸之注意事項】
- 大陸地區氣溫較台灣低,可斟酌加帶一二件禦寒衣物,冬季請帶保暖外套,尤其山區晚間較冷,如可能請攜帶雨具,避免風寒。
- 每年在4.5月及10.11月為季節交替之際,大陸酒店常出現無法提供冷(暖)氣之現象,因中國每個年度之供冷(暖)日期,須待國家規定而執行,每個地區供冷(暖)時間視當地及當時溫度而定,並無明文規定之日期,故逢此時節出遊之旅客,敬請理解與配合。
- 大陸地區旅遊在食的方面,早餐都在住宿酒店內使用(除香港、廣州、深圳外),其它午、晚餐均安排在各地餐館使用中式餐食。
- 各旅遊地區遊客眾多,請特別小心隨身攜帶之物品,以免被竊。
- 大陸地區均使用人民幣。台幣對人民幣匯率為5:1左右,在大部份住宿酒店內亦可持美金兌換人民幣,匯率約為1:6.3左右,切勿在外與不明人士兌換。
- 行李:建議一大一小,小的使用肩揹式隨身攜帶,大的可托運,因飛航安全問題,目前航空公司要求旅客個別托運自己的行李,請依領隊說明至指定櫃檯托運行李,務必選用堅固材質加鎖鑰。
衣服(A).冬季:帽子、圍巾、毛套、毛襪、衛生內衣褲、套頭毛衣、禦寒大衣、口罩。
(B).夏季:夏天與台灣夏天天氣一樣。
鞋子:女子不要穿高跟鞋,最好平底休閒鞋,不要穿新鞋。
藥物:胃腸藥、感冒藥、暈車藥、私人習慣性藥物。
自備物品:牙膏、牙刷、洗髮精、洗衣粉、面霜、眼鏡、陽傘、水壺、刮鬍刀、計算機、照相機、底片、生理用品。
錢幣:台灣出境(A).台幣:現金不超過100,000元
(B).人民幣:現金不超過20,000元
(C).外幣總值:不超過美金10,000元(旅行支票,匯票不計)
電壓:大陸電壓220V(台灣為110V) - 大陸機場、車站若受天氣及調度繁忙...等原因,造成誤點或班機取消,航空公司不負責賠償責任,若有導致行程延誤、短缺概不得退費,但團體會在條件允許下,儘量爭取安排走完行程,若有不便,敬請見諒。
- 禁止事項:不得嫖妓,不得攜帶水果、古董及報紙入出境,儘量不要談論政治及相關話題避免無謂之麻煩。
- 購物時請務必注意幣值兌換。
- 行程安排順序由當地旅行社做最後確定。
- 大陸餐廳、廁所休息站,皆賣絲綢字畫、雕刻品茶壺、茶葉……等等藝術品或當地土特產,此為普遍性存在的情況,並非特定購物點(SHOPPING站),敬請理解。
- 遊覽車方面,因中國幅員遼闊,且各地文化背景不一,車型及條件都有差異,並請不要與歐美、紐澳、東南亞及其他國家做比較,前往各地旅遊,請先對該地區環境作認識,且記得入境隨俗哦。
- 政府規定自87.10.01起,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及肉制品入境,若違反規定除將物品沒收外,並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。
- 中國民航總局發出公告,決定加強對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管理。為確保民航飛行安全,保護旅客的生命財產,民航總局經認真研究並借鑒國際上有關做法,對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作如下規定:
(A).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共可攜帶1公升(每瓶容積均不得超過100毫升)液態物品,經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後,方可隨身攜帶乘坐飛機;其他超出部分一律托運。旅客不得隨身攜帶酒類(瓶裝、罐裝)。如確需攜帶,每人每次不得超過2瓶(1公斤),且必須托運,包裝須符合民航運輸規定。
(B).因特殊原因需要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,如患病旅客攜帶的液態藥品、帶有嬰兒的旅客攜帶的嬰兒飲用品等,經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後,可予攜帶。旅客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誤機等後果的,損失自負。 - 旅客搭機時,部份攜帶物品有個別條件限制如下:
(A).行動電源:僅能放置隨身行李攜帶,不得置入行李箱托運,且無標識、無說明、無廠家標示的產品,禁止攜帶,規格20,000mAh以下准予隨身攜帶,20,000~30,000mAh需經航空公司核可方可攜帶上機,30,000mAh以上則嚴格禁止攜帶上機,且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行動電源。(請注意:
搭乘大陸國內段航班,無大陸"CCC"認證的行動電源,一律沒收)
(B).鋰電池:需隨身攜帶上機,不得置入行李箱托運。
(C).打火機:不得攜帶打火機上機。(台灣出境可攜帶一枚,需隨身攜帶,不得置入行李箱托運,防風式打火機則全面禁止攜帶)
(D).充電式手電筒全面禁止攜帶(托運或隨身攜帶皆不允許)。
(E).冬季如有攜帶暖暖包者,在大陸搭機時不可托運也不可隨身攜帶。
(F).煤油式暖爐攜帶上機規定,依據機上危險物品作業規則說明。 - 大陸鐵路(高鐵.火車.動車…等)安檢非常嚴格,易燃易爆、槍支、匕首、刀等一切對列車安全運行形成威脅的物品,所有壓縮氣體及液體(如髮膠噴霧、空氣清新劑、防曬防水噴霧等)及所有刀具利器(如軍刀、水果刀、瑞士萬用刀)等各種違禁品都禁止攜帶進站上車。